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003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3-24462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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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网上赌搏网站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对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省在湖北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同步做好人才引育、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工作,注重以高层次人才赋能高能级平台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也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省拥有国家实验室1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6个,完成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2个,湖北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6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5个,新型研发机构452家,在鄂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居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之首。
一、关于加强科创平台资源共享
2021年,我省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展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截至2022年湖北省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入网单位2157家、实验室2566个、1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设备19907台套,仪器原值共计105.79亿元,平台线下对外提供检测服务事项35703条。近三年,省仪器平台内仪器拥有单位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共为100余万个样品完成2.4万余次检测服务,服务机时数达120余万小时,累计服务费约4.5亿元。同时,定期举办“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暨湖北技术成果交易会”,推动组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在鄂汇聚转化。目前,已举办两届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鄂、湘、赣三省科技合作进一步加深,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畅通技术专利交易通道。2022年,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湖北省重大产业发展需要,持续推进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创新载体建设,打造标志性科研项目研发、科研项目孵化转化、中试放大熟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建立高校科技资源供给库,充分利用“科创中国”“知慧桥”“科惠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构建“互联网+高校科技服务”大平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高校科技资源与产业创新需求精准对接。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联动,以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科创走廊、科学城等为合作对接载体,支持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共同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持续推进区域共享科技创新资源,联合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服务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智力资源库等开放共享。
二、关于强化项目支撑,注重顶尖人才引进
我省围绕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赋予重点科研平台引才更大的自主权,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2022年,建设32家省级引智创新示范基地,依托项目和基地引进外国专家511名,其中院士级高端专家23名。9个湖北实验室成立以来,已集聚51名院士、1195名重点科研人员。对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省人才计划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实践中培养使用博士后人才。2022年,省级新遴选的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中,平台类项目有29个、占新增项目总数的62%,资助人才260名。设立1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优秀博士后人才270名。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围绕科研平台发展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建立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通道,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即来即议”“一人一策”。同时,给予领军人才更大支持,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支持领军人才领衔重点科研项目,“揭榜组阁”“挂帅出征”。
三、关于采用分类考核标准
按照2021年7月修订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评审和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不把论文作为评审论证的依据和考核指标,不要求在申报书、任务书等材料中填报论文发表情况;对于基础研究类项目,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在申报书、任务书等材料中重点填报代表作对项目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在评审论证环节,重点评价代表作的质量和应用情况;鼓励重大项目在做好设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可安排财政经费开展自由探索以及颠覆性技术创新,不设定方向任务和绩效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已建立技术开发、基础研究评审和验收分类指标体系,技术开发类项目注重对技术的创新性、研究的必要性、技术的应用价值进行评审论证,基础研究类项目则更加注重前瞻性、原创性,支持自由探索类研究。
下一步,我厅将细化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分类考核评价标准,继续推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改革,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注重绩效,持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四、关于鼓励企业创建研发飞地
2021年,我省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加快黄冈科技园、咸宁产业园建设,推进共建园区、飞地园区、一区多园、园外园等合作,建立高效合作开发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2022年,网上赌搏平台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提出深化科创飞地建设,加快建设黄冈(光谷)离岸科创中心,鼓励鄂州、咸宁在光谷建设科创飞地。2022年,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签约入驻企业和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数量已增至73家。同时,我省还建立了“人才飞地”柔性集聚人才,鼓励黄冈、咸宁等市州在武汉建设离岸创新中心,承接武汉城市人才外溢资源;支持黄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在上海等城市创建离岸创新中心,柔性使用高层次人才。黄石(上海)离岸科创中心开园运营,共集聚研发人才668人、创新团队73个,“引才在外省、用才在本地”的聚才效果显著。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动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黄冈(光谷)离岸科创中心、鄂州(光谷)科创飞地、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等科创飞地建设,加强科创飞地与光谷在技术成果、资金、品牌、管理等方面开展多要素多形式的合作。
五、关于企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12年以来,部、省属高校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59个,其中对接我省51020重点产业的有48个,协同企业200多家,至2017年省财政共计投入11.83亿元,“双一流”建设启动后,从“双一流”经费中给予专项支持。2022年,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百校联千企、万人攻万项活动,着力解决校企间科技供需不匹配等问题,调动高校科技资源为企业科技创新排忧解难,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已共建校企合作平台2000余个,研发团队1300多个,开展横向合作项目1万余项。通过校企合作实现了多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得到发展;学校增加了科技经费和科研项目,促进了学科建设;教师通过成果转化增加了收益,产生了新的学术成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百校联千企活动,支持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强链补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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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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