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上赌搏网站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明细表
适用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内公务: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名称 | 分类 | 接待流程 | 接待要求 | 接待纪律 | 报销要求 | 备 注 | |||
公务接待 | 有公函可接待 | 接收公函 |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 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2.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电子屏幕),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层层陪同。 4.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5.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6.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 报销清单: 1.财务票据; 2.派出单位公函; 3.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4.公务接待清单。 具体要求: 1.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 2.公务接待不得现金支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执行。 3.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4.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 6.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7.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 ||||
审 批 | 1.填写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2.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卡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送负责人审批。 | ||||||||
接待 | 住宿 | 省部级 | 普通套间 | 1.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标准结帐,回单位凭据报销。 2.参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差旅、会议规定,在定点饭店或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得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 | |||||
其他 人员 | 标准间 | ||||||||
就餐 | 1.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 2.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客人10人以内的,陪餐人不超过3人;客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不超过客人的1/3);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 3.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 | ||||||||
接待结束 | 接待单位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含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 ||||||||
无公函不接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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