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2022053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2-36195 | 分 类 | 科技 |
---|---|---|---|
发布机构 | 网上赌搏平台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我省农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从科研投入力度、科研投入供给渠道、科研投入结构等方面不断优化,保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效开展。一是通过整合相关科技资金为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包括农业在内的产业创新链建设,解决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含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服务等。二是通过设立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科技项目实施及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等。三是通过筹措资金,支持县市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5位院士领衔组建的院士专家科技服务农业产业“515”行动。四是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中的科技服务人才、软科学研究以及依托湖北实验室开展的省级科研项目中探索实施经费“包干制”管理等等。2021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同比增长9.22%。同时,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连续十七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围绕粮、棉、油、果、蔬、茶、畜、禽、水产等12大产业,目前已组织实施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近300项。
下一步,网上赌搏平台将配合相关省直部门,统筹用好现有的各项农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力度,提升转化水平。
二、关于“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完善农业科技成果一体化建设与评价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通过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不断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供需一体化建设。我省现建有农业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家,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08家,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55家(国家级11、省级44家),省级以上星创天地299家(国家级59家、省级240家),有力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与此同时,我省打造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于2021年成功入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体系,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基层站点,同时拥有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武汉分中心、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武汉分中心及湖北省农科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目前已入驻98家优质农业企业,培育6家高新技术企业,搭建了成果转化线上平台,200项科技成果上线,通过参加“联百校转千果”等成果转化推介会,100余项成果与市场对接,基本实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服务链效能,努力强化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的精准对接。
同时,在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方面,我省依托湖北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立技术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评估、技术需求公开招标等方式筛选科技成果和服务,将产业共性关键问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形成科技成果产出高质量供给机制。目前已成功对接专家团队13642人、解决企业需求14204项、转化科技成果164511项。
三、关于“以政策激励为抓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接连出台《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多项促进成果转化的措施办法,并在2021年出台的《湖北加速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中重点指出“推进科技创新,核心是人才,基础在平台,关键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优化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健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和整体服务能力。
同时,我省还从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政策、“1+4”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等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涉农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优化政策服务,拓宽参与银行和担保渠道;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和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积极为农业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包括:企业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在税前按75%比例加计扣除,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谋划建立“1+4”政策支持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包含农业科技创新在内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形成了《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协同推进我省科技强省建设。
四、关于“以人才为核心,稳定和培育农技服务队伍”的建议
一是多批次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2022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组织选派万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自2012年起,我省共选派6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目前在服务期内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11826名);自2014年起,共选派“三区”人才4356名(覆盖全省33个贫困县),到基层一线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攻关、技术咨询和人才培养。2021年度,全省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88项,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11839项,组建合作社或专业协会3506个、创办企业896个,帮助解决技术难题3.37万次,带动农户就业39.5万人,服务(农业)龙头企业2229家,直接带动参与农户46.8万户、带动农户增收25.25亿元。二是建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和农业科技“五五”工程。“十三五”以来,全省农业科技工作者有611批次、2万余人次深入各市州开展服务;共落实重大科技项目161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发明专利、品种权、省级以上地方标准等429项(个);开展深度合作的企业156家,为合作企业提供咨询服务2305次;服务乡村数量1245个、培育农业科技带头人12354人;建设了34个重点特色示范科技扶贫基地,助力20221户贫困户脱贫;遴选并培养农业科技精英人才1458人。
与此同时,我省接连出台农业人才就业、激励、评价相关政策,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机制保障。如:创新工资倾斜政策,保障基层农技事业人员待遇。落实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等;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大力培育“乡村工匠”。广泛开展民间工艺、乡村手工业技能大赛,大力选拔民间工艺技能大师和乡村工匠,并组织技工院校以及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与各类乡村工匠开展对接帮扶;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服务基层农技人员。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部署,修订印发了《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0号),完善了职称评价标准,发布农业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纳入评价范围,畅通了在乡村振兴一线的农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下一步,我省将研究出台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同时,将持续推动科技人才向产业一线流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技副职”、“博士服务团”等项目,引导科技人才向农业农村集聚;支持承担农业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科技人才离岗创业、兼职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为涉农企业和基层服务的科技人才提供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服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推进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积极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运营,打造“绿色渠道”和“一站式服务”的标准,为乡村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空间场所和必要配套服务。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拓展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继续优化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效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上赌搏网站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