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湖北实现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走在全国前列的对策建议
摘要:把握科技命脉,紧抓新科技革命机遇,开辟企业创新发展新赛道,抢占企业创新主体培育领域的“制高点”,湖北大有可为、势在必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实现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走在全国前列,需切实加大顶层设计,多措并举,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形成新时代湖北企业创新发展竞争新优势。课题组深入调研湖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的现实格局,分析我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结构性短板,借鉴发达地区省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先进经验,提出统筹区域行业规划,打造区域性的优势产业集;实施差别化培育措施,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政策效能;发挥教育科技优势,推动创新成果企业孵化与协同转化;营造创新市场环境,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建议。
一、湖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的现实格局
(一)湖北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跃居全国第一梯队,但位次相对靠后
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湖北省企业创新培育水平全国排名由2016年第12位上升至2020年第7位,跻身成为区域性创新集聚区。而在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创新集聚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创新集聚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创新集聚区,以及以成都、重庆、武汉、西安为中心的区域性创新集聚区并存格局中,湖北作为中部创新高地仍同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见表1),2020年创新培育水平指数仅为排名首位广东的49.86%,为排名第2北京的55.82%,为排名第3江苏的62.47%,为排名第4上海的69.48%,为排名第5浙江的76.84%,仅以微弱优势领先中部相邻省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能力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表1 2016-2020年全国部分地区创新培育水平折算值排名
地区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折算值 | 排名 | 折算值 | 排名 | 折算值 | 排名 | 折算值 | 排名 | 折算值 | 排名 | |
广东 | 1.00 | 2 | 1.00 | 1 | 1.00 | 1 | 1.00 | 1 | 1.00 | 1 |
北京 | 0.98 | 3 | 0.96 | 3 | 0.91 | 2 | 0.89 | 2 | 0.89 | 2 |
江苏 | 1.07 | 1 | 0.96 | 2 | 0.87 | 3 | 0.83 | 3 | 0.80 | 3 |
上海 | 0.86 | 4 | 0.81 | 4 | 0.77 | 4 | 0.77 | 4 | 0.72 | 4 |
浙江 | 0.71 | 5 | 0.68 | 5 | 0.65 | 5 | 0.65 | 5 | 0.65 | 5 |
山东 | 0.68 | 6 | 0.61 | 6 | 0.56 | 6 | 0.56 | 6 | 0.53 | 6 |
重庆 | 0.60 | 8 | 0.55 | 8 | 0.51 | 8 | 0.52 | 7 | 0.47 | 10 |
湖北 | 0.54 | 12 | 0.54 | 9 | 0.49 | 9 | 0.49 | 8 | 0.50 | 7 |
天津 | 0.64 | 7 | 0.61 | 7 | 0.54 | 7 | 0.48 | 9 | 0.44 | 15 |
安徽 | 0.56 | 9 | 0.51 | 10 | 0.48 | 10 | 0.48 | 10 | 0.49 | 8 |
(二)湖北省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武汉城市圈领先于宜荆荆恩城市群和襄十随神城市群,城市圈内部差异趋于缩小。横向来看,武汉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位居全省第1,其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数占全省总数的18.65%,培育水平指数是第2位宜昌的两倍多。武汉城市圈整体培育水平高于宜荆荆恩城市群,襄十随神城市群最低,而三大城市群的外围城市天门市、恩施市和神农架林区培育水平位居全省后3位。湖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水平分布较为失衡,不仅存在城市群之间的水平差异,也存在城市群内部的空间失衡。纵向来看,“十三五”期间,各地发展协调性有所增强,城市群内部水平差异有所减弱,城市群之间的差序格局依然稳定。
(三)湖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优势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51020”现代产业体系下,湖北省在制造业的企业创新培育水平表现最佳,其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数占1812家,占申报总数的65.37%,对应具体行业大类主要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34家)、汽车制造业(231家)、医药制造业(141家)和通用设备制造业(121家)。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创新培育水平次之,其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数占17.42%,应对应具体行业大类主要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28家)、研究与试验发展(215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40家)。湖北省在其它行业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相对不足,其它13个行业门类的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总数仅为477家,占比仅为17.21%。
二、湖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结构性短板
(一)科技成果转化不充分,企业创新资源投入不足
湖北省作为科技大省,科技创新的投入与产出排名均相对靠前,2020年政府研发投入达170.18亿元,位居全国第7,产出国内论文25188篇,位居全国第6。但以高校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优势并未充分转化为本地产业技术优势,每亿元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产生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仅为46件,位居全国第16位。产学研合作潜力较大,企业资金占高校和科院所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额的比例目前仅为12.70%。
(二)市场创新环境尚不完善,金融与外资的助力效果不明显
一是湖北科技企业的培育体制机制建设相对落后,高技术企业未形成规模,2020年19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单个孵化器的孵化基金额度均值为1023.56万元,位居全国第21位,高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仅为7.28%。二是金融体系对创新主体培育的支持有限,投融资力度有待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风险投资强度为397.87万元/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研发贷款平均额度仅为2.17万元。三是地处内陆,对外开放力度较小,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不足,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仅为8.05%,位居全国第25位,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的36.14%,外商投资企业年底注册资金中的外资额为584.41亿美元,远低于东部沿海省份。
(三)产业劳动力吸纳能力有限,人才存量优势发挥不充分
首先,湖北作为教育大省,为全社会培养并输送了海量人才,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51.25万人,毕业41.64万人;研究生招生6.93万人,毕业生4.41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5.28万人,毕业12.47 万人,但本地劳动力需求增长缓慢,就业市场吸纳能力有限,受新冠疫情冲击,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放缓,2020年仅为75.18万人,同比减少16.97万人,城镇失业人数达36.14万人,失业率为2.55%。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35.81万人,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仅为5.48%,位居全国第13。其次,人才招聘薪资福利有限,大量优秀毕业生外流,同年全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增反降,分别降低2.4%和0.5%,重点大学毕业生留鄂比例不足40%,本科生留鄂比例不足35%,自身人才培养优势并未充分为己所用。
三、发达省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经验借鉴
目前我国各省市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的主要激励政策:一是出台针对企业加强研发投入的激励政策,通过降低企业研发投资的实际成本和科技资产的更新改造成本降低企业研发负担,比如企业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购进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等。二是出台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企业劳动力培训成本提高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包括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对通过科技创新获得的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三是通过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的创新投资导向,缓解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题,比如对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允许以技术成果入股的递延纳税政策等。四是出台针对成熟期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等。
同时,按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不同梯次,创新创业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4种类型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政策重心也有所差异:
1.优化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环境,助力创新创业型企业“从无到有”的培育。创新创业型企业处于创业阶段,是高成长性与高风险性并存的创新开拓型企业,所以要聚焦孵化器与风险投资两个关键环节。其中孵化器营造一种创业、创新的环境,吸引各个创业要素集聚,而风险投资比较容易在某个点上找到创新源头,并引导资本助力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例如,山东省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和鼓励多途径创建孵化器”三个方面明确了构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的途径。具体而言,鼓励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培育产业后备力量,营造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
2.致力解决创新与融资难题,助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从有到多”的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是依靠技术创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规模不大,但是活跃度高、创新性强,因此要解决创新和融资这两个难题。例如,上海市创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聚焦于科技创新前沿,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服务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关键技术创新环节的资金短缺问题。
3.解决企业研发投入不高、研发人员不足、自有知识产权不多、申报成本较高、后备企业储备不足等问题,助力高新技术企业“从多到优”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企业需要通过持续研发来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自身的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引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国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例如,北京市政府通过实施“三大工程”(筑基扩容、小升规、规升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技术、资本、人才、市场和空间)来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4.解决科技领军企业数量少、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低、行业分布失衡和企业国际化程度低等问题,助力科技领军企业“从优到强”的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是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证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深化认识,树立科技领军企业客观、通用、公开的评估标杆(树标杆),鼓励并支持更多的创新型企业达到标杆而成为科技领军企业(上标杆),同时鼓励并支持已上标杆企业能继续保持并适当提高对标能力(保标杆),实现我国科技领军企业在重要产业中发挥主导引领作用。例如,广东省开展科技领军企业的“链主”遴选,引导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定向提供科技信贷、上市辅导等专项服务。以此推动高新区开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招商,谋划引进了一批重大投资项目。
四、湖北实现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走在全国前列政策建议
(一)统筹区域行业规划,打造区域性的优势产业集群
立足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群和襄十随神城市群各自资源禀赋,科学划定各自产业主攻方向与发展重点。发挥武汉中部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打造光电信息、生命健康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集聚区,串联“武鄂黄黄咸”五市同城化发展;强化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培育“宜昌—荆州—荆门”化工特色产业链,支持恩施打造世界硒都·中国硒谷,辐射带动地方文化旅游产业;支持襄阳建设省域创新中心,构建“武汉—孝感—随州—襄阳—十堰”汽车工业走廊,推动专用汽车、应急产业、香菇产业和中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
(二)实施差别化培育措施,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政策效能
创新主体培育包含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优、从优到强等多个梯次,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应实施针对性的培育政策,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整体水平。针对创新创业型企业,要推动创新成果企业孵化与协同转化,发展具备产业细分领域垂直整合能力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强化对企业创新的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再贷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等政策工具等。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引导企业加强创新战略谋划,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内在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人才培养等。要立足企业需求构建综合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针对高新技术型企业,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健全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和培育储备库;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创新能力和成功转化效率。针对科技领军企业,要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重大创新联合体,集成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统筹行业上下游创新资源,协同攻克科技前沿和新兴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通过战略研发合作、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海外优质资源配置能力。
(三)发挥教育科技优势,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孵化
提升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在科研机构评价体系中权重,实行“定性研发、定向转化”的创新体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构建技术孵化在武汉、成果转化在地方的新兴产学研合作模式,盘活技术成果存量。综合运用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财政后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协作,研发行业共性技术。推广“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发展模式,发展具备产业细分领域垂直整合能力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服务、中试熟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创新社会化服务链条。
(四)营造市场创新环境,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改革,降低企业创新的制度成本。推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供给,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推出科技金融信贷产品,充分运用科创保险、再担科创贷等金融工具与产品,拓宽科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综合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历练、见习培育等手段,以高校毕业生来鄂留鄂高质量就业创业,带动企业人力资本积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抓住“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机遇,开发多元化的国内国外产品与要素市场,提升产业集群的对外开放度。
注:本报告为202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湖北实现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走在全国前列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EDA011)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金明浩武汉工程大学
附件: